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变更后债务谁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变更后,债务一般由企业来承担,如果企业无法完全清偿,则由现投资人和原投资人就债权人未受偿的部分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变更后债务谁承担的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