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中国奶业协会根据提案建议,召开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和鲜奶标识研讨会。
■2004年5月被奶业行业俗称为“禁鲜令”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出台。
■2004年10月全国食品标准化委员会出台《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强调,加工食品不得称“鲜”。
■200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4号文件《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通知强调自2005年10月15日起,凡在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上醒目标注“复原乳”。
信息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