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张晓玉
5月20日,由证券日报社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二届“5·19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进入第三天。以岭药业董事、董秘吴瑞在参加活动时表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市场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已成为上市公司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者权益保护也是衡量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维度。
投资者保护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重要组成部分
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群体,他们在资本市场的比例占到投资者群体的七成以上。但是,这些中小投资者却长期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吴瑞谈道:“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也自然成为资本市场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不仅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小投资者投资的对象,上市公司也承担着不可推拒的责任。上市公司有责任、有义务持续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这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吴瑞表示,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管理维护作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措施,坚持可持续发展与稳健扩展的原则,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合规、稳健、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这些都是上市公司高质量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除了始终坚持合规信息披露外,以岭药业还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开展工作。以岭药业积极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机构调研活动、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公司网站、公司官微多方式与投资者展开广泛深入交流,听取投资者建议,传递公司信息,提高了公司透明度和诚信度,为维护投资者与公司长期信任关系搭建了良性互动平台。
对于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以岭药业确保及时回复;负责接听投资者热线的工作人员在因故离开办公室时,都会将固定电话办理呼叫转移至个人手机上,保持投资者热线的畅通,不致发生投资者电话的无人接听现象;在公司网站建立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保证投资者对公司情况的及时了解;在与机构投资者交流后,及时将活动纪要上传至深交所投资者关系平台,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的发生。
吴瑞表示,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中,公司深刻体会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必要性和有益性。广大的中小投资者不仅是公司的股东或潜在股东,同时也是公司产品的消费者或者潜在消费者,进一步也会成为公司产品的宣传使者和公司形象的塑造者。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到一些成熟、朴实的投资者,他们通过公司在资本市场充分的信息披露了解公司,增加了对公司的信心,继而对公司的产品充满信任,根据需要购买公司产品,甚至在投资者互动平台留言表达对公司产品疗效的满意。
上市以来始终坚持现金分红
吴瑞表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随着上市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是作为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据介绍,以岭药业自上市以来始终坚持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自2011年至2018年,公司累计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近7亿元。即使在公司最困难的2012年度,以岭药业仍积极向投资者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约占当年净利润的30%。
2019年度,以岭药业多渠道关注、了解、收集股东诉求,积极听取中小投资者关于提高分红比例的建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2019年度的分红预案中将现金分红比例提高一倍,现金分红金额占净利润的比率由2018年度的19%提高到39%。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将年度内回购股份金额计入分红金额,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净利润的比率高达56.41%,极大的回馈了投资者,使得投资者可以分享企业增长成果,增强了投资信心。
(编辑田冬)